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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逆行我撞上去了谁的责任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5-11 阅读: 34次

一、对方逆行我撞上去了谁的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若双方均为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时,即使己方并未产生任何过错,其责任也需由逆向行驶一方全权负责;

若己方确实有过失行为,责任分配应根据双方过失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来具体确定,最终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判定书为准。

若是逆向行驶一方为非机动车辆或行人,而己方为机动车辆的话,假设己方并无过失,那么便只需担负不超过总赔偿额百分之十的责任;

但若非机动车辆或行人一方故意引发碰撞,那么机动车辆一方将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同样地,若己方亦有过失行为,责任分配应依据双方过失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来具体确定,最后仍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判定书为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对方逆行我正常行驶有责任吗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应由交警对逆向行驶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发生事故后,可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如果事故损失金额不大且双方对责任没有争议的,立即向交警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

2.如果双方对事故责任或原因有争议的,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对方逆行我撞上去了谁的责任”,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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