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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逃逸事故怎么处罚?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0-06 阅读: 88次

一、普通逃逸事故怎么处罚?

1、普通逃逸事故发生之后,逃逸者可能会被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的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在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时应把握以下几点:

(1)因逃逸致死的对象必须是行为人交通肇事行为致伤的人,而不是其他人。

(2)行为人对交通肇事行为致伤的人负有及时救助的义务,该义务是由于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这一先行行为,使法律所保护的“致伤的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处于危险状态下而产生的义务,肇事者有能力实施救助而不实施救助行为致受伤的人发生了死亡的结果。

(3)行为人对受伤人员死亡的结果持过失心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受害人死亡结果的心理状态。这种过失的主观罪过形式是对肇事者的行为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关键。如果肇事者明知不实施对受害人的救助行为会发生受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将被害人带离现场而逃逸,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心理态度,则已超出交通肇事罪的界限。

二、肇事逃逸造成死亡保险公司赔吗?

1、肇事逃逸造成死亡保险公司赔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告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

(1)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被害人得到其他人的及时救助而脱离危险,从而没有造成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后果。

(2)虽然在逃逸过程中已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

(3)行为人肇事将他人撞成重伤,但并不具有使其死亡的现实危险性。

三、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还算逃逸吗?

1、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还算逃逸,交通肇事逃逸后,仍然可以认定为自首的情形如下:

(1)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者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代罪错事实的;

(2)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代罪错事实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2、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事故发生之后,需要采取协商、报警等的方式处理交通事故,在处理之前就离开事故现场的,可能会被认定为是肇事逃逸。如果对普通逃逸事故怎么处罚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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