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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第二次笔录应该说些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0-01-22 阅读: 527次

一、醉驾第二次笔录应该说些什么?

醉驾第二次笔录应该说些当时的一些具体的情况,还有就是有利于自己的一些具体的情节,比如说干脆之后自己就立即采取了一些自首以及坦白认罪等从轻处罚的情节,这样的一种说明的话,是可以帮助到自己来完成相关的事项的。

1、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

2、另外被宣判后,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4、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二、什么是醉驾驾驶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在当代社会,所有的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必须要经过非常严密的调查和论证之后,才能够做出一个最准确的判决,因此醉酒驾驶的话也需要不断的来进行一个讯问当事人在做笔录的时候必须要如实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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