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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住院费用一般由谁先付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9 阅读: 690次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造成了人员伤亡,在人受伤了之后肯定是要将伤者送到医院里面去,他们也会在里面住上一段时间。在住院的时候需要付医药费,那么,交通事故住院费用一般由谁先付?若悠网小编将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交通事故由谁先垫付

如果是医疗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由此可以看出: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如果是修车费用:一般由保险公司定损后,先进行维修,在提车时交纳维修费用,如果在交织险范围内,一般保险就会去结算,如果是超出交强险范围的,超出部分按责任承担出资。

在发生意外后,最重要的是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医院,如果在交通事故住院费用支付上发生了纠纷,想要通过法律解决纠纷,可以就此问题咨询若悠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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