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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人行横道被撞,谁应担责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0 阅读: 427次

很多行人为了贪图方便会不走人行横道,一旦不走人行横道就容易被过往的车辆给撞了,结果因此而发生了交通意外事故。车主在这时候会觉得特别的冤枉,那么,不走人行横道被撞,谁应担责?若悠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不走人行横道被撞,谁应该担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可以请求哪些赔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对此,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因伤致残的,还可以要求赔偿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对此也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造成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不走人行横道被撞,谁应该担责?一旦不走人行横道而被撞了之后,交警会来到现场对于事故进行详细的检查,然后确定具体的责任者。不走人行横道被撞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你不太清楚的时候,来若悠网找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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