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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之后是否可以和解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3 阅读: 427次

在车祸发生之后很多人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尤其是车祸的主要责任者,迫切的希望对方能够与自己的和解,这样自己在之后也不用那么的内疚,只是不知道对方是否接受和解,发生车祸之后是否可以和解?下面若悠网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1、在某些条件下发生车祸之后可以和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相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2、有些交通事故不能和解,发生以后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具体包括: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7)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8)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交通事故怎么调解,针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由死者户口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养关系证明。证明书中注明被扶养人与死者的关系、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若被扶养人劳动能力的,需要有县级以上医院残疾证明或者法医证明,并且还须注明被扶养人的户口属农业户口或是城镇居民户口。

(2)若死者直系亲属(指死者父、母、配偶)因不能前来处理,须定委托书委托其他人全权代表处理,并注明不、赔偿款项由什么人(只能是一个人)领取,委托书须由当地政府加盖公章。

(3)死者及其家属的户口本及结婚证。

(4)参加事故处理的人员须有当地政府或单位介绍信,并带齐本人身份证。

发生车祸之后当事人希望争取和解机会不知道怎么做,可以就此问题咨询若悠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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