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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新政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5 阅读: 406次

7月1日起,车主都必须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据了解,靖江7家财产险公司全部获得销售资格。“交强险”新政实行后,对于广大车友将带来哪些变化?车友在投保“交强险”应当注意哪些?日前记者采访了车管所指导员闻一飞。

“交强险”不打折

闻一飞介绍,新出台的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每年交保费180元,但保监会规定,“交强险”不允许打折。保险业内人士分析,由于缺乏基础数据,在交强险实行第一年,全国可能统一费率、统一条款、统一赔付限额。据介绍,“交强险”实行费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挂钩的机制,安全驾驶者下一年投保时可以享有优惠费率,经常肇事的驾驶者将负担高额保费。

【提醒】:广大车友选择投保“交强险”时,应该多分析比较各家公司理赔服务的具体内容。据了解,各家财险公司都在酝酿改进服务的举措。

无责可能赔付一半最高能赔6万

目前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执行的是“有责才赔”,保险公司根据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责任确定赔偿责任比例。而“交强险”实施后,无论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交强险”条款,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可以称“无责也赔”。业内人士介绍,“无责也赔”并不是“无责也全赔”,无责可能赔付一半甚至更低。但不管如何,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可获得最高6万元的赔偿,车主和受害者经济上可得到一些缓解。

闻一飞介绍,“交强险”实施后,对受伤者急救需要医疗费用,临时赔付作出明确规定,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额度内进行先行赔偿。

“交强险”实施后,车主还要不要买“三责险”?

有关人士指出,“交强险”保的是最基础保障,在事故处理中,绝大部分受害人赔偿金额超出“交强险”限额,需要由商业“三责险”补充。

【建议】:“交强险”实施后,并不意味着其他车险不需要买,比较合适的保险模式是:交强险+商业三责险+盗抢险+车损险。

“三责险”继续有效

根据保监会规定,7月1日起,全国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辆,都应在3个月内到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并在车上贴保险标志。7月1日前购买的商业三责险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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