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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撞交警割腕自杀,酒驾怎么处罚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9 阅读: 343次

酒驾是很危险的,而一个男子竟然酒驾后割腕自杀,到底怎么回事?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酒驾撞交警割腕自杀,酒驾怎么处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济南交警天桥大队七中队民警在辖区内例行检查时,遇到一名胆大包天的摩托车手,这人不仅酒驾闯卡,而且还撞交警,逃跑不成,又上演了割腕自杀以死相逼的苦肉戏。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昨天下午2点30分,交警正在济南三孔桥西侧的辅道上查酒驾,一名男子骑一辆白色摩托车由东边驶来,却对交警示意停车的手势视而不见,强行闯卡,先后撞了两名交警后才被拦下。幸亏当时车多人多,摩托车没来得及提速,被撞民警并无大碍,不过这种行为可就罪加一等了。

男子承认自己喝了酒,还一直辩解自己并不是有意闯卡,而是错把油门当成了刹车。面对酒精检测时,男子突然情绪激动起来,骂骂咧咧大耍酒疯。于是,民警将男子关入留置室醒酒,没想到为了逃避处罚,这人竟用一把随身藏匿的水果刀割破了手腕。民警发现后,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护人员赶到后,马上对男子伤口进行了包扎。

经检查,男子左手腕伤口约两三厘米长,需要缝合。目前,民警已对男子抽取血样,待结果出来后,再对其进行依法处罚。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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