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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党员醉驾会开除党籍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3 阅读: 465次

醉驾的人越来越多,有些人醉驾的时候没有意识,等酒醒后才后悔莫及,特别是有些人是公务员、国家机关干部等等,为中共党员,醉驾的关系让他们害怕被开除党籍。那么,党员醉驾会开除党籍吗?关注若悠网,了解更多知识。

事业单位的党员醉驾会开除党籍吗

在判刑之后必须开除党籍,没有要求在判刑前先开除党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案情简介】

还有一天,河南即将进入“两会”时间,这是河南全省人民的大事。但是河南“打虎拍蝇”的节奏并没有慢下来。1月22日,河南省纪委曝光一批酒驾的公职人员,并受到严惩。他们分别是:

1.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邱怡林酒驾被查处

2015年2月5日23时许,鲁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邱怡林酒后驾驶单位公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他人受伤。公安机关认定邱怡林对该起事故负次要责任,给予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2015年7月30日,经鲁山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邱怡林党内警告处分。

2.鲁山县工商局尧山分局副局长李绍伟酒驾被查处

2015年6月19日21时许,鲁山县工商局尧山分局副局长李绍伟酒后驾车在尧山大道与花园路口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15年7月3日,鲁山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免予刑罚。2015年8月3日,鲁山县工商局给予李绍伟行政撤职处分。

3.鲁山县路政大队职工刘滨菖酒驾被查处

2015年2月6日21时许,鲁山县路政大队职工刘滨菖酒后驾车在县城某足浴中心附近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15年6月16日,鲁山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2015年8月27日,鲁山县公路局给予刘滨菖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鲁山县梁洼镇政府职工陈光洪酒驾被查处

2015年1月26日20时许,鲁山县梁洼镇政府职工陈光洪酒后驾车在县城某KTV附近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15年5月29日,鲁山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015年11月2日,鲁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光洪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5.鲁山县邮政局下汤支局邮储营业员王振权酒驾被查处

2015年6月4日20时40分许,鲁山县邮政局下汤支局邮储营业员王振权酒后驾车在311国道库区乡铁沟村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15年6月16日,鲁山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015年8月4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鲁山县分公司给予王振权行政警告处分。

6.鲁山县辛集乡第六小学教师王宏林酒驾被查处

2015年5月11日17时30分许,鲁山县辛集乡第六小学教师王宏林酒后驾车在县城健康路口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15年6月19日,鲁山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2015年8月10日,鲁山县教体局给予王宏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7.梁洼镇段店村村民曹红杰(中共党员)酒驾被查处

2014年12月16日19时许,梁洼镇段店村村民曹红杰(中共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县城北环路,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15年5月6日,鲁山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5年11月2日,经鲁山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曹红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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