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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只有过户登记后,才发生所有权转移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8 阅读: 466次

现实生活中,许多人的潜意识里会存在这样一个想法,认为机动车的所有权转移必须要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后才能发生,然而机动车真的只有过户登记后,才发生所有权转移吗?下面就由若悠网的小编用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机动车只有过户登记后,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吗

机动车在法律上属于动产。我国民法理论上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是以交付为判断标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没有法律(不是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或者判例)和当事人另有约定情况下,所有权在标的物交付时发生转移。应该说明的是,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在买卖合同中其所有权转移亦适用“交付”规则,即以交付转移所有权,而不是适用什么不动产登记规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汽车等重要交通工具在买卖中的登记,是对抗要件而不是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即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而不是,无登记,无转让。

再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从这个法律条文也可以看出机动车过户登记是在所有权变更之后。《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也明确指出:“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为了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在办理车辆牌征时,凭购车发票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的法律文书等机动车来历凭证确认机动车的车主。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

因此,可以看出,机动车并非只有在办理过户登记后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是“交付”,并非“登记”。

根据上文所述,机动车并不是只有过户登记后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因为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是交付,故只要满足这个条件,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是可以发生的。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我们若悠网会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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