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财产损失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办法
在平常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后是要决定赔偿问题的。有的人选择自行协商解决赔偿问题,那么交通财产损失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办法,下面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大家解答。
交通财产损失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办法相关内容
两年前,我省在郑州市推行简单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城市交通拥堵。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从今日起,在全省省辖市行政区域内推行《道路交通财产损失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新处理办法。
相比郑州市简单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新办法实现了无论涉及多少赔偿金额、双方或更多方是否投保交强险,只要符合轻微事故条件,都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减少索赔中间环节,使公安机关更专注于对伤亡、逃逸等重大疑难案件的侦查处理。
自行协商解决有条件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新办法所称的道路交通财产损失事故,是指凌晨6时至夜间9时,在本省省辖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财产损失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包括了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无论是否投保交强险,都可以撤离现场后自行协商解决。
不过,如果是发生在夜间9时至次日6时时段内的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无号牌、行驶证或检验合格标志的;驾驶人不能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其中一方逃逸的这七种情况之一的,不属于自行协商解决的范围。当事人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警,在现场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撤离现场前要记录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后,应按照规定各方当事人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相互确认车牌号、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号、交强险凭证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记录信息经双方签名确认后,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解决。
当事人也可以使用任何摄像、拍照器械记录事故现场情况。
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且双方都投保交强险的,可在撤离现场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事故当事人应当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持《记录书》(由各保险公司印制,在车辆投保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免费发放,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可以自行复印或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的社会网站自行下载)、驾驶证、行驶证及交强险凭证等资料,共同到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以下简称快速理赔中心)办理索赔手续。
如果事故当事人未达成赔偿协议的,可以提起诉讼,或共同前往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处理。
分过错确定赔偿责任
发生道路交通财产损失事故,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双方间是否有过错行为,共同确定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分为全部、主要、同等、次要和无责任五种情形。新办法规定,凡是违反交通信号控制、违反右侧通行规定、违反让行规定、违反借道通行规定、未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违反超车安全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均属于主动型过错行为,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属于违反通行安全规定、违反装载和乘坐规定、违反车辆停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列为具有被动型过错行为,要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无规定情形过错行为的,无赔偿责任。各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同时具有主动型过错行为,或同时具有被动型过错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同等赔偿责任。
如果各方当事人均无本规定列举的过错的,可以记录事故基本情况后,共同前往快速理赔中心,由派驻快速理赔中心的事故民警协助处理,或者在取得《事故认定书》后提起民事诉讼。
轻微事故造成堵路罚200元
新办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符合撤离条件而未即行撤离现场、妨碍交通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撤离,恢复道路交通;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解释称,此前其他同类办法虽然规定了发生轻微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自行撤离现场,否则,造成拥堵的,将由路面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处罚并强制撤离。但因为适用对象限制条件过细,为事故当事人拖延撤离提供了借口。执勤民警发现拥堵到现场后,因不能明确界定是不是有意拖延占用道路而不能处罚。因此,未能避免路面上相当一部分轻微事故依然长期占道的现象。新办法进一步理清了事故占用道路的合法与违法情形,为交警对违法占用道路者的处罚提供了依据。
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把多次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造成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纳入重点驾驶人信息库,实行重点监管。同时防范和打击保险诈骗行为,对骗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具体有几个步骤
具体步骤:
①查看财产损失情况→②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关键)→③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④保险报案/协商赔偿事宜,签订书面赔偿协议(重要)。
第一步:查看财产损失情况(基础)。
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廊灯和后位灯)、设置警告标志牌后,双方当事人简单查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情况。
第二步: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签订书面“事故事实”协议(关键)。
简单查看财产损失后,人员立即转移到路肩或者路面安全地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进行协商。
(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基本资料”、“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2)当事人不愿“私了”或者虽然愿意“私了”但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注意事项:
①事故事实及成因一定要采取书面协议形式,即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不能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以免一旦撤离现场对方翻脸不认人,导致事故现场和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②“事故事实”协议具有“固定”事故现场的效力。
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协议后就事故事实及责任出现争议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受理,在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无法认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将以“事故事实”记载的内容来确定当事人责任;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共同申请进行损害赔偿调解。
第三步: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各方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
注意事项:
①当事人未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不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应当选择报警处理;
②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撤离事故现场前,还应当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标划事故现场位置,作为现场的保留证据。
第四步:保险报案和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书(重要)。
当事人撤离现场后,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后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双方当事人对具体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或者达成赔偿协议后就赔偿协议发生争议的,交警部门不再受理,可以(只能)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交通财产损失事故自行协商处理首先要符合相关条件,其次是要做好相关现场记录,当事人也可以使用任何摄像、拍照器械记录事故现场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清楚的情况,请咨询若悠网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