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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赔偿标准2019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2 阅读: 272次

营养费的发生是指受害人在身体遭受损害后,营养费的存在就是为了尽快使受害者恢复健康而购买的除了日常所需用品以外的营养品。那么在今年新出的相关政策中关于营养品的赔偿法定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是若悠网小编为您带来的相关资料,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营养费赔偿标准

关于营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可以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的情况酌定。

但是,一定要审查补充营养是否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营养费的确定,以两者为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1、所谓“伤残情况”按照文义解释,应当既包括一般伤害,也包括残疾的情况。一般来说,应视受害人的受伤害的状况和残疾的具体情况,从其治疗和康复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2、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 在一些人身损害的场合,对于是否需要营养品进行辅助治疗,不是普通人所能决定的,必须借助于专业人员的意见确定。

必要的营养费要不要证明

如果对方当年因伤害你的身体,而你自己买了营养品,导致你损失了营养费,而你能证明你的确花了营养费,那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如果对方有义务抚养你,而当年却年没有,你能证明当年你们没有在一起,没有接受他的任何资助,你可以要求赔偿~!

对需要营养的受害人实施营养治疗,给予适当的营养支持,能显著地改善受害人的营养状况,有效地配合临床,提高手术的成功率和治愈率,减少死亡率,缩短住院时间,促进尽快康复。因此,在医学上来说,营养费的支出,根据受害人的受伤害的程度,对于受害人的治疗和康复有着不同程度的需要。是在治疗过程中一项必要的支出。而这一项支出,实际上对于受害人而言,也是一种因为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对此应予以赔偿。

医院出具营养证明与处方是否在其职权或服务范围之内?医院出具的意见是否伴随着必然的不公正性(医患双方之间是服务合同关系)?营养证明或处方在民事诉讼中属于什么性质的证据,如何证明其证据的"三性",如何质证与采信?这些问题对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都是一个未知数,让审判人员难以应对。而若医院以无法律依据或医院规定拒绝出具意见,法官又以什么作为"参照"

其实,能够拥有充足的营养支持肯定是能让受害者加速的恢复的。更能够提高受害者的身体素质。因此,营养费的支出对于受害人治疗的进度来说是很有必要的。若悠网小编为您精心收集以上内容,欢迎您咨询若悠网专业法律顾问,顾问团队将为您度身定制最精确全面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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