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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子卖掉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5-05 阅读: 19次

一、婚前房子卖掉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针对婚前房产问题,我们在此梳理几种常见情况:

首先,在结婚之前,如果房产完全由其中一方以全部金额支付购买且只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那么此房产便应当视为登记人之私有财产。即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将房产出售,所得收益依然为个人所有,并不归属于夫妻共同财富;

其次,对于存在如下情形的婚前购房情景:

一方初步支付部分款项购得房产且仅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负责偿还贷款,若不幸步入离婚境地,那么夫妻共同承担的贷款部分以及房产升值所带来的收益,将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可进行平均分配;

再者,若前期购房一方支付了首付款,并与另一方共用名字对房产进行登记,随后在婚姻关系中二人共同负担贷款,那么在离婚时该套房屋应视为夫妻共有资产进行评估和分割;

最后,若在婚前某人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将房产记在其父母名下,婚后由某方的父母继续提供资助或实际还款人以其此前的财产完成房贷支付,那么在这段关系结束之时,房屋在销售之后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法进行平均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婚前房子卖了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婚后再买的房产还是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出资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样的房屋不应予以分割;

2、婚后再买的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对于出资方应当适当予以多分。

3、婚后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购得的房屋,仅仅是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由货币形式转化为房屋。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购置的房屋,仍然属于购置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婚前房子卖掉的钱属于共同财产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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