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婚姻

离婚小孩归谁怎么判定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1-27 阅读: 32次

一、离婚小孩归谁怎么判定

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判定遵循以下原则和规定:

协议优先原则:离婚夫妻就抚养权达成协议,则协议优先。双方可以在离婚时协商决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法院应尊重双方协议。

考虑子女利益原则:如果双方就抚养权达不成一致,法院将考虑子女的利益,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双方的教育程度、工作性质、工资收入、家庭环境等。

子女年龄因素: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判给女方,因为孩子较小,更需要母亲的照顾。

如果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双方同争抚养权的,法院会同等考虑双方的情况。

特殊情况: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等,子女可以随父方生活。

感情因素:如果子女随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有较深感情,法院可能会考虑这一因素。

其他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这也可能成为法院考虑的因素之一。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作出关于抚养权的判决。法院在调解或判决时,会尽量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和成长需要,做出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方便生产和生活、有利于发挥财产的最大效用等原则,进行判决。

二、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归谁

1、若夫妻双方已经协商协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或者父母双方有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

2、若有处于哺乳期或两周岁以下,法院应当依法判给母方抚养,如果母方患有严重疾病等无法承担抚养义务的情况时,判给父方;

3、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适当尊重小孩的意见,法院在判决时应综合考虑;

4、父母中一方存在有严重久治不愈的疾病、吸毒、家暴等情况,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法院应当讲抚养权判给另一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法院孩子怎么判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针对上述文章中的离婚小孩归谁怎么判定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离婚小孩归谁怎么判定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unyin/778976.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