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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后房子的继承要如何分配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7-08 阅读: 76次

一、丧偶后房子的继承要如何分配

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应当先对房产进行析产,分割出被继承人的份额,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按照遗产的分割方式平均分割被继承人的部分房产。

如果房产属于个人被继承人个人财产,则先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老伴去世后房产要如何分配继承

夫妻一方去世后房产在分割之前首先要区分被分割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首先要分割出属于配偶的部分,然后剩余的部分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进行分配;

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的,则按照下列法定继承顺序分配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时,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当然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对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房子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的,则不需要分割出配偶的部分,直接按照上述方式进行继承分配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配偶与父母的继承权要要如何分

根据我国规定,配偶与父母的继承顺位是相同的,一般情况下双方应该平均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以下情况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应当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继承权的特性: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五、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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