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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产如何认定,离婚时已购公房如何分割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9 阅读: 390次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夫妻双方在买房子时都出钱,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双方应该都有份。实际上并非如此,由于房子购买的出资,与房产的归属,并没有必然联系的。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夫妻共有房产究竟该怎么认定呢?夫妻在离婚时对于已购的公房又该怎么分割的呢。

一、夫妻共有房产如何认定

夫妻共有房产的认定,具体如下所述:

1、通常我国法律认为,房屋属于谁的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上名字是谁,房子就是谁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

2、有两种情况出现:

(1)如果是婚前所购买的房子。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

(2)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

3、明确上述情况,就不会在婚姻财产权益处理时候,发生重大误解。

二、离婚时已购公房如何分割

夫妻已购公房离婚时的分割如下:

1、婚后一方购买公房未贷款

在婚姻存续期间,虽以一方名义购买公房,其所购房屋仍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如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另行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2、婚后一方贷款购买公房

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贷款购买公房,贷款双方其所购房屋共同偿还借款,该房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如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另行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3、婚前一方购买公房未贷款

在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公房,其所购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论是否取得房产证都不进行房产分割。

4、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公房

在婚前以一方名义贷款购买公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借款,其所购房屋为婚前购房一方所有,但该房共同还款部分和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为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就婚后形成的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如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会告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另行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5、“部分产权”公房的分割

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使用权。待取得房产证之后,任何一方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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