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婚姻

离婚房产折价款分五年未给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1 阅读: 474次

今年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后,如果被执行人不执行判决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的财产,那么离婚房产折价款分五年未给能否申请强制执行?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离婚房产折价款分五年未给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夫妻离婚后,房屋归一方所有的,另一方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取得房屋的一方不支付经济补偿款的,受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离婚房产折价款分五年未给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问题进行的解答,夫妻离婚后,房屋归一方所有的,另一方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取得房屋的一方不支付经济补偿款的,受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欢迎到若悠网。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离婚房产折价款分五年未给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unyin/266582.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