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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自愿放弃探视权具备法律效力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8 阅读: 380次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与孩子的关系不因离婚受到影响,所以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并且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那么一方自愿放弃探视权具备法律效力么?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方自愿放弃探视权有没有法律效力

父母的探视权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剥夺。《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另外,从婚姻法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规定的措辞来看,探望权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法院中止,不存在可以由离婚双方协议放弃的可能。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一方自愿放弃探视权有没有法律效力”问题进行的解答,一主自愿放弃探望权的是属于个人的行为,而探望权是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剥夺的,自愿放弃人再行使探望权的,应该获得支持。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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