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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放弃探视权法律是否支持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3 阅读: 421次

离婚的时候男方得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女方在这时候会非常的气愤也会一时而要求放弃孩子的探视权,认为自己要完全的跟孩子断绝来往。在现实生活中这类的放弃孩子探视权的情况是比较多见的。下面若悠网小编给你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一、离婚女方放弃探视权法律是否支持

离婚协议写明一方放弃孩子探视权,法律上无效。

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但由于探望权制度在我国实施的时间还不算长,在理论上对探望权性质的认识还存在分歧,因此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不便。

二、法律法规

实践中,探望权制度的正式确立始于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就是夫妻离异后对子女的探望权制度,规定探望权的意义则在于:保证非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因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进步。

在离婚之后就算没有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也应该要定期的去看看孩子,跟孩子联络好感情,聊聊彼此生活才不容易出现问题。离婚女方放弃探视权法律支持或是法律上对此的相关规定内容,可以来若悠网找律师提供对自己有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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