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婚姻

孤儿抚养权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8 阅读: 381次

王小姐提问:不久前,我的哥嫂在一场车祸中双双丧生,留下一个刚满4岁的小男孩。双方的老人都想做孩子的监护人,我的父母说孩子是我们家的血脉,应该留在我家,孩子的姥姥说孩子从小就在她身边长大,应当留在她身边抚养。请问,孤儿的抚养权应当归谁?

律师解答:关于未成人的监护问题,应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处理。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虽在但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监护人应按下列顺序依次从有监护能力的人中选出:首先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是兄、姐;再次是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需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因祖父母、外祖父母属同一顺序监护人,所以在同等条件下,要看谁做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针对你提出的抚养问题,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确定监护人。如果协议不成,可以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从有监护资格的人中确定。

推荐阅读:抚养权专题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孤儿抚养权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unyin/262332.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