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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公司调岗不同意可以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2 阅读: 373次

女职工在哺乳期的时候由于要照料孩子,无法全部心力都扑在工作上,有些公司就会觉得这类员工的劳动力比较差,再加上她在哺乳期而会对她进行调岗。但是,哺乳期公司调岗不同意可以吗?听一听若悠网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你的岗位,公司调动你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你协商达到一致,否则你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如果本人同意可以调整到与之适应的工作,但不降低其工资待遇或增加劳动强度。如果本人不同意调整用人单位应继续执行原订劳动合同的岗位,不得调整,而且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关于调岗,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调岗分为双方调岗和单方调岗。双方调岗:用人单位和职工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单方调岗:用人单位有三种情形可以单方调整员工工作岗位: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2、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结束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3、劳动者因工致残达到在一定等级范围,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合工作。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2条、第63条规定:产期是指女性生产后的90天,哺乳期是指女性生产后至其孩子满周岁期间。

2、不可以。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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