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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期间女方想要回陪嫁款可以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30 阅读: 403次

打离婚诉讼官司的时候,彼此之间的矛盾也无可挽回了,这时候女方觉得什么便宜也不要给男方占去,于是就会特别的要求将当初自己娘家给的陪嫁款给要回来。那么,离婚诉讼期间女方想要回陪嫁款可以吗?若悠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

离婚诉讼期间女方能否要回陪嫁款

如果嫁妆是婚前给予的,属于女方独立婚前财产,离婚时可以追回;如果是婚后给予的,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只能算夫妻财产进行分割。

嫁妆的分割与返还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一般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诉讼时效:

彩礼及嫁妆返还请求权没有具体时间上的限定,应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

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当然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也可以发生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况。

离婚诉讼期间女方能否要回陪嫁款?离婚诉讼的时候想要争取什么权益都可以提出来,具体能否实现则要看请的律师能力够不够。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对于财产认定或是分配存在争议不知道该怎么样去维权,可以找若悠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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