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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有过错是指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0 阅读: 397次

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对婚姻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财产分割时也可能受到影响,那么离婚时有过错是指什么,关于离婚过错是什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离婚过错是什么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离婚时有过错是指什么

《婚姻法》规定因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谓过错系指: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以夫妻名义则构成第(一)项所说的重婚。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确定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规定限额。但规定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参考以下因素: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综合上面的介绍,离婚时有过错指的是重婚,与第三者同居等行为。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离婚过错是什么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若悠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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