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婚姻

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6 阅读: 441次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根据以上规定,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条件为:

(1)夫妻关系有效存在,这是发生夫妻扶养义务的基础;(2)夫妻一方需要扶养;

(3)夫妻另一方有扶养的能力,须指出的是,这里的“有扶养能力”的法律要求很低,只要其有生活资料就应认定为“有扶养能力”,因为夫妻毕竟生活在一起,其相互扶养的条件不能过高;

(4)尽扶养义务的一方无权以对方未曾扶养过自己或要求以后归还扶养费或要求其以后扶养自己为条件。但是扶养义务一方在今后生活中需要对方扶养的,只要夫妻关系还存在,对方就负有扶养义务。

【案例】

【案情介绍】

刘某是沛县某镇政府干部,退休后热衷跳舞,凭出众舞技吸引了一位少妇,三年前狠心抛下妻子携少妇远走他乡,靠每月1700多元退休金过起悠闲的日子。张某年岁已大,疾病缠身,无生活来源,刘某又拒绝给付扶养费。三个子女曾寻到刘某,但刘某不愿回家,并另迁住处。万般无奈,张某将负心人告上法庭索要扶养费。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条件有哪些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hunyin/239126.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