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妻名义先同居生活,后申请登记结婚,准予登记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公民有婚姻的自由权利,可以依法登记结婚,那么以夫妻名义先同居生活,后申请登记结婚,准予登记吗,关于申请登记结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申请登记结婚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申请登记结婚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法律要求他们必须进行结婚登记,是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婚姻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实行,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发生违反婚姻法的行为。这对于公民来说,是有利无害的好事。
然而,在实际生活当中,有人出于非正当原因,随意违反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甚至生儿育女。他(她)们这种同居生活,是不合法的两性生活关系,其所生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他(她)们的这种性生活行为,应受到社会舆论和道德的谴责,有关方面应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停止以夫妻关系的往来。
对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要求登记结婚的,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就此类问题的司法解释处理。即: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婚姻登记机笑可认定为事实婚姻系,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令其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如果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则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并责令其解除同居关系,不能按事实婚姻对待,如果双方要求登记结婚,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经审查了解,认定双方均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准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确立其夫妻关系。
二、相关法律
婚姻法
第五条结婚必须配偶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综合上面的介绍,男女结婚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相应条件,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可以结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申请登记结婚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若悠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