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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怎么注销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5-10 阅读: 34次

一、个体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怎么注销

个体经营者办理暂停营业执照的操作步骤主要如下所示:

首先,前往国家税收单位领取相关的表格,按照该税收机关所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签署姓名及加盖企业公章等必要手续,以及缴销所拥有的所有发票,并在进行相应的税款补缴之后,国家税收机关将回收其现有之国家税收税务登记证明,进而向您发放一份国家税收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作为凭证;

其次,手持已获取的国家税收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继续到当地地方税收部门领取新的表格,同样需要进行税费的补缴,待所有程序全部完成之后,该税收机关将会回收之前颁发给您的地方税收税务登记证明,同时也会向您发放一份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用以备案;接下来是关闭指定的银行账户环节,这一过程中必须带上上述两张通知书才能得以实现;紧接着,携带上述通知书再次赴往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相关表格并提交给该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该机构将回收给予您的营业执照,而在此之前,此项业务的登记费用已经预先设定好了标准。

对于个体经营者而言,首次成立登记时需要支付每家店铺20元的手续费;在成功发放了营业执照之后,再无任何额外的费用。

如果您选择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话,则需按照规定支付每本3元的直接成本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二、个体没有签劳动合同出现工伤怎么办

1、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2、住院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陪护费、生活费等都应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的单位按月支付。

3、在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体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怎么注销”,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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