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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注销需要股东签字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4-22 阅读: 18次

一、有限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注销需要股东签字吗

当有必要终止或结束公司的运营时,无需所有的股东签字。

但若在注销过程中,法人未能积极配合,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通过股东会议的决议来决定公司是继续消亡,还是完成公司的注销手续。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公司的注销必须经由工商局备案证明,并且在相关公告刊发后,提交相应的注销材料以供审核和批准。

最后,公司只需完成国家税务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的层级递交处理,便能顺利完成整个注销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要缴纳哪些税

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需要缴纳的税有: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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