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
1、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符合要求。
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存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法定登记事项。公司在成立以后,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公司解散,导致公司消失;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导致公司解散,或者导致公司分裂。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涉及公司财产的变化,事关股东重大权益,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变更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变更形式,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东权益、组织机构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属于重大事项,所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东就是为公司出资的人,股东的决定对于一个公司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每个决策也是必须要由股东会来进行决定,对股东会上特别决议的事项也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处理,所以,为了保障各股东的利益就一定要按照公司法的条款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