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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法人有什么责任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8 阅读: 464次

近几年全球经常出现增长乏力消费下降的情形,对我国的影响是出口型企业面临很大的生存压力。很多依靠出口的企业都面临停产甚至倒闭的情况。企业倒闭时就需要清偿债务,那么公司倒闭法人有什么责任?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公司倒闭法人有什么责任

1、《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十四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企业倒闭职工怎么办

1、单位关闭或倒闭的,除了应当支付实际工资外,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如下:

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工作满二年半不满三年的,单位应当支付你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龄满二年不满二年半的,单位应当支付你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如果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应当再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已经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的不需要再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应发工资支付,也就是至少要按照1200计算。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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