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公司

非公司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1 阅读: 484次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企业章程修正案;

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法人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非公司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gongsi/416850.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