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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要求的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9 阅读: 388次

公司在进行注册的时候需要有一定的注册资本,这在相关的法律上有规定,必须要满足规定之后才能进行公司注册。那么,在新的公司法出台之后,注册资本的要求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要求的规定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第26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新公司法第59-64条】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新公司法第81条】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

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

相关知识:企业抽逃注册资本的表现形式

1、双方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东合伙作弊或控股股东单方作弊,将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此方式一般抽逃时间与注册日期接近,金额大且为整数(或几笔金额合计为整数),长期挂其他应收款,挂帐方多为股东或关联方,理由多为采购材料等,或抽逃资金后不做帐,货币资金帐实不符。

2、企业成立且资本到位并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部分,以购买设备等为名,用假购物收款收据入账,虚构“购买存货和固定资产”事宜,达到抽逃注册资本的目的。此方式帐务处理时无采购发票(声称是私企,开发票价高),将银行存款通过虚假购物变为帐存实无的实物资产而达到抽资之目的。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一部分或全部抽走。有产权证的,不在规定时间内过户(半年或1个月,增资2004年7月1日后新规定应先过户),无产权证的(如机器设备、存货)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交接,应视同虚假出资。或又将出资实物再次进行投资,而投资主体非该企业,而是原出资股东,通过多次投资达到抽资。

4、股东通过股份转让抽逃资本。比如在企业资本到位并验资后,股东将在企业中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者,在股份转让协议中规定,前股东先将投入企业的股份抽出,再由受让人将同等资本投入企业。无论受让方是否投入资本,都应视为抽逃资本。因为转让股份只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不发生转让人与企业或受让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应是受让人将股份转让款交付给转让人,而不应是转让人先将投入企业的股份抽回,再由受让人投入。

5、企业资本到位并验资后,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企业产品部分或全部交给股东,产品的销货款归股东所有,抵顶投资,使得股东先行收回投资。这实质是借用了合作企业的合作方式抽逃资本。

对于新公司法对于注册资本的介绍,大家都清楚了吧。这对于想要注册公司的人需要了解清楚,才能准备好相关的注册资本,已完成公司的注册。此外,对于企业抽逃注册资本的表现形式,本文也有相关的内容介绍,对于大家或许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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