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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5 阅读: 370次

外资的注入对我们经济的影响可谓是把双刃剑,若是处理其以正当的方法,是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强大推力,相反,则是我们经济发展潜在毒瘤。为了正确引进外资,提高外资利用,促进经济发展,我们国家对于外商投资管理进行了相应的改革规定。下面,若悠网小编将为我们进行讲解。

一、严格执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制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投资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要坚持外商投资先核准项目,再设立企业的原则,防止设立空壳公司。各类外商投资项目,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项目、外商购并境内企业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含通过境外上市而转制的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项目和再投资项目等,均要实行核准制。

二、加强对外商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审查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核准项目时,要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等核定项目总投资,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注意把握并监控境外资金的流向,严格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与资本金的差额管理,落实融资方案,需要对外举债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外债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境外投资者背景和资信情况的审查,对背景不明、资信达不到要求或材料不完整的,要严格审查,防止无真实投资背景的外汇资金流入。

三、落实外商投资项目分类分级管理制

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总投资(包括增资额,下同)1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其中限制类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此类项目的核准权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放。

四、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严格各项项目核准条件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新开工外商投资项目条件。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涉及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的,应附送相关文件。有关文件办理事项,要执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权限。

对外资的有效利用,不仅会推动国内企业的壮大发展,同时调节国际收支平衡,最终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所有企业经营者遵循国家制定的外资管理办法。只有如此,外资才会成为我们经济发展的源源不断的动力。若您对相关知识还有想要进一步了解的,我们若悠网有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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