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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破产债务怎么办,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4 阅读: 381次

我们知道,公司终止有几种方式,包括合并、分立、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宣告破产。公司破产表明资不抵债,那么,有限公司的债务怎么办呢?需要股东承担责任吗?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股东需要承担责任?

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一定是资不抵债的企业,一般而言,该企业所欠的债务会按照其所有的资产按债务比例清偿。若有新公司注资,那么就涉及到破产重整或者和解,这两种方式都是要经过债权人会议的。所以,及时跟踪破产程序的进展,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对债务是否能够清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有限公司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

1、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如果已股东足额出资(即投资100万元到公司),即股东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没有出资,则股东需要在未出资额度内承担责任。

3、《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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