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彩礼与赠与的区别有赠与对方财产性利益时是否基于当地的风俗;是否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彩礼与赠与的区别。彩礼又称财礼、聘礼、聘财,是在缔结婚姻时男方家向女方家赠送的聘金、礼金。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有时会把彩

  • 【咨询】我准备购买一套全精装修二手房,上家表示房间内的所有东西都可以送给我,包括固定装修,家用电器和家具,房款总价为150万元。我算了一下,其中光送的东西价值就有二十多万元。但是我担心房东现在答应得很好,万一交房时搬掉东西或者换成其他的东西

  • 案情简介:2001年王某与张某结婚。2003年,王某夫妇因购置房屋缺少资金,接受了王某父母的资助款10万元。后因张某有了外遇,王某决定与他离婚。但他们就房屋的分割产生了分歧。张某认为应将房屋折价后,由两人平分;王某认为其父母资助的10万元房

  • 【案件】2006年,原告张某与丈夫被告王某因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协议第三条中约定:夫妻共有房屋双方自愿赠与婚生子小明,小明当时为3岁,由张某抚养,房屋暂由张某居住。2008年1月,王某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经审理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

  • 【案情】夏晓芹与沈自立原系夫妻关系。2003年10月28日,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沈自立婚前购买的江苏省常州市铁道北村一区31-14幢402室房屋一套归夏晓芹所有。双方离婚后,夏晓芹即搬出该房,离婚协议中

  • 2007年8月,张三(男)与李四(女)双方因感情不和达成协议,在协议中双方对财产作了分割,其中一条明确约定婚前属于男方的一处房产归女方所有。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效力,并发放了。离婚后男方翻悔,房屋产权未能过户。男方的理由为,

  • 在实践中,父母离婚时出于种种原因考虑,将自己的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已屡见不鲜。但对于如何办理无偿赠与手续往往不得而知。父母在离婚协议中或在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中确定将房产无偿赠与未成年子女只是父母单方的意思表示,该约定只能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生

  • [案情]李某(女方)与张某某(男方)因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约定将楼房等财产赠与其女张某(1987年11月生)所有。离婚后,双方未将房屋过户至女儿张某名下。不久张某某反悔,不同意将房屋赠与女儿张某,并实际占有了房屋。张某遂向法院起诉,要

  • 在审判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一些夫妻协议离婚时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的情况,对此,尽管我国婚姻法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的规定,但夫妻在离婚诉讼中的该协议内容应否得到法院的确认,笔者却不能苟同。一是受赠对象中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也可能会将双方名下的房屋进行一个合理的分割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想要将房屋赠予小孩进行了这样的约定,但是没有过户是否可以进行撤销?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 当未婚同居已经成为当下比较流行的行为时,作为当事人,一方面要避免发生纠纷,另一方面也要知道在发生纠纷时该如何处理。关于“未婚同居财产分割纠纷如何处理”的问题,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财物能否返还未婚同居期间不仅

  • 生活中,常见这样的情形:出轨一方将财产赠与给小三,原配起诉法院要求归还。那么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的性质是否都无效,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能否追回?一、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的性质认定有三种意见:1、全部有效。赠与人只要意思表示真实,

  • 财产赠与是很常见的行为,其中包含了动产和不动产。不管是哪一种在进行赠与的时候,在财产交给受赠人之前都是可以进行撤销赠与,那么相关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赠与人未转移财产放弃撤销权有哪些规定内

  • 【案件】2006年,原告张某与丈夫被告王某因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协议第三条中约定:夫妻共有房屋双方自愿赠与婚生子小明,小明当时为3岁,由张某抚养,房屋暂由张某居住。2008年1月,王某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经审理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

  • 导读: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原告所有的房屋赠与自己子女,房子并没有办理产权变更,房子是否属于儿子?对这个问题有了争议。根据合同法,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本案中的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将房子赠给儿子,未变更产权,不具备限制行使任意

  • 【案情】黄某(男)与陈某(女)于2006年5月登记结婚,并于同年生育一女黄某某。2013年4月,黄某与陈某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婚生女儿黄某某随陈某生活,黄某每月给付500元抚养费;二、

  • 对于赠与,我国规定了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以及不能任意撤销的赠与。协议中对子女的赠与,能否适用法,这种赠与能否任意撤销?365为您揭晓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案情:李某与王某因感情不和,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独生子李乙由王某抚

  • 刘女士:我和丈夫陈华共同经营一家工厂,近年来有了二十余万元存款。去年底,陈华的父母想购一套商品房,但还差8万元,丈夫得知情况后,决定由自己出这8万元,他还认为家产自己有一半,这8万元就从自己这一份出,也没什么关系。今年3月初,丈夫在没跟我商

  • 案例一问:我老公家境富有,在婚前自己买了一套房子。我和老公结婚后一年,老公说把那婚前那套房子作为结婚周年纪念物赠与我。但好久不长,由于我们经济消费观不同,经常为花销吵架,最终我们觉得感情破裂,不能生活在一起。现在我们准备离婚,赠与我的房屋还

  • 【案情】王某(女)与马某(男)于2007年登记结婚,后马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张某产生婚外情,并于2013年起先后转款给张某约37万余元,另还替张某支付信用卡、购车款、保险费等10万余元。后张某还马某15万元,剩余32万至今未返还。王某诉

  • 男女结婚时,通常都会有一些陪嫁东西,价值不等。如果是贵重的东西,夫妻结婚后,这些东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例如用汽车做陪嫁。以下是若悠网小编整理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陪嫁中赠与的汽车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问:我与李某经人介绍认识后

  • 为表忠心,张先生在与未婚妻梁女士所做的婚前财产约定中慷慨解囊,将一套两居室住房送与女方。没想到,历经5年,张先生不但未与对方结成婚,反倒被告上了法庭,女方要求张先生给付曾在约定中承诺的住房。由于这是法院受理的首例因婚前财产约定引发的赠与纠纷

  • 【案情】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因夫妻感情破裂于2006年在法院协议离婚,根据协议第三条约定,夫妻共有房屋双方自愿正与婚生子小张,小张当时为3岁,孩子由张某抚养,房屋暂由张某居住。2008年1月王某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经审理支持了王某的

  •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合同,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其中,出赠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一方为受赠人。下面由若悠网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赠与合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赠与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

  • 赠与合同是一种无偿行为,即把自己的财产赠送给别人。我们都知道,一般签订合同的时候都需要证明人签字,必须有证明人签字吗?如果没有证明人怎么办呢?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下面,若悠网小编马上为你详细解答以上问题,希望我们的解答对你目前面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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