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财产混同的公司行贿的罚金谁承担?财产混同的公司行贿的罚金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

  • 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及其企业法人独立责任原则是现代公司法人制度的两大基石,对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两大基石”同样是一把双刃剑。现实经济生活中,股东利用公司人格独立性,滥用股东权利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现象

  • 一、案情简介2005年11月13日,原告浙江某纺织服饰公司与第一被告上海某商务公司签订一份PPG服饰中国供应商采购合同,第一被告依合同陆续下单要求原告定作各种面料,并将货物交给浙江某制衣公司。2005年12月5日至2006年

  • 公司和股东彻底分离是公司取得法人独立资格的前提,也是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基础。这种分离不仅表现在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的彻底分离,而且表现为股东远离公司的经营管理,股东的财产权和公司经营权彻底分离。⑥但实践中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业务混同从而造成人

  • 【案情】原告鑫土地作社从事天冬等中草药育苗、种植、销售、回收业务。被告广西药用公司从事药材种植、销售等业务,公司有2个股东,分别为被告陈某、计某,出资比例为陈某51%,计某49%。被告广西药用公司在平果县某乡开发基地种植天冬药材,于2011

  • [裁判要旨]公司之间股权关系交叉、均为同一法人出资设立,并由同一自然人担任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属于关联企业。关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利用对各公司的控制权,无视公司独立人格,人员、财务等不作区分,并在各公司间随意移转、处置财产及债权债

  • 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股东是否应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司法实践,适用公司人格否定制度规则,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1、

  • 合同其实说到底是一种权利义务,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双方想要订立合同的话,需要有合意,可以口头或者书面订立。但是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是永恒的,它也有可能会消灭。那么,哪些情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什么是合同债权债务的混同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

  • 公司里面的股东掌握的公司里面的股份,但是并不意味着公司的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能够混同在一起,这个时候会出现严重的错误,那么如何进行处理这种情况?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司财产与

  • 公司具有独立的人格,原则上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的财产应该是分开的。但是当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或者是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与公司的财产混同时,公司对外债务股东该怎么承担呢?下面若悠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怎么办?一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适用。实践中,如何把握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各家财产保险公司现在所经营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关系是其中难点。误解:从一则实例谈起张先生为其购买的卡车与甲保险公司签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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