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刑事辩护人的范围有什么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权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行使以外,还可以由其他人协助行使,即辩护人行使。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权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行使外,还可以由其他人协助行使,即

  • 一、地役权人的权利(一)供役地的使用权地役权是为需役地便利而设定的权利,因此地役权人为了需役地的便利,有权使用供役地。其使用方式,包括通过积极行为对供役地加以利用,也包括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限制供役地人

  • 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故仅由赠与人负担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而受赠人则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一般情况下不承担义务。一、赠与人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将赠与的财产按照赠与合同

  • (一)行纪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

  • 一、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抵押人吗1、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可以作为抵押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财产不得抵押。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

  • 一、民法典的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法律适用有哪些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当事人

  •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条件:1、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终止合同

  •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依照《民法典》第557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

  •   1、合同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其他的终止的情形: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

  •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有法定情形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债权、债务消灭,债权人不再享有合同权利,债务人不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定原因:合同解除、债务抵销、提存。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条件使合同不再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或者合同各方当事人经协商消灭合同

  •   合同的权利义务在这时终止:1、担负债务的一方,将合同标的物提存。2、双方已经按照约定履行。3、合同债权方免除债务方债务。4、合同被解除。5、债权、债务相等且均是同一人承担。6、合同债权债务相互抵消

  •   法定终止情形和约定终止情形。约定的条件成立合同履行即终止。一般包括如下:约定事项清偿、合同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 

  •   法定终止情形和约定终止情形。约定的条件成立合同履行即终止。一般包括如下:约定事项清偿、合同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 

  •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性质

  •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

  •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

  • 一、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后诉讼主体怎么确定?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后诉讼主体受让方,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二是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

  • 一、普通合伙人权利义务有哪些1、普通合伙人的权利(1)经营控制权。普通合伙人对基金事务拥有充分的管理和控制权,有权代表合伙基金签订对外的法律文件,在有限合伙中处于核心地位。依照美国有限合伙法第405节的规定,合伙协议可以授予全部或指定的普通

  • 一、审查起诉权利义务告知是什么意思?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一)、诉讼权利:1.要求提供作证条件和保密的权利。检察机关应当保证你有客

  • 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

  • 一、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权利义务是什么?(一)证人在诉讼中享有下列诉讼权利: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言的权利。2、对自己的证言笔录,有权阅读,若发现有错误或者遗漏,有权进行更正或者补充。3、因作证而遭侮辱、诽谤、殴打或者其他方法被打击报

  • 一、什么情形下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依照《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

赞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