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院裁定移送管辖的救济途径是怎么样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

  • 一、商标侵权的救济措施有哪些??商标侵权的救济措施主要有行政以及司法救济两种。1、行政救济方式行政救济工商、海关等部门依据有关商标的法律法规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理,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海关是我了

  • 一、债务债权关系中诉讼时效届满救济措施是否有规定?1、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救济措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即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债权人就丧失了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但即使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还可以自己向债

  • 一、有关移送管辖的救济途径是什么?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

  • 一、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救济途径是怎么样的?夫妻问相互忠实不仅是婚姻的本质要求,也是我国一夫一妻制的体现.夫妻忠实义务随着网恋现象的增加和“精神外遇”导致离婚案件的频发,夫妻忠实义务的内涵也应随之变化,立法应将构成严重危害婚姻关系的“精神外遇”

  • 一、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合营企业[1]合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二、性质《条例》第12条规定:“合营企业合同的订立、效力

  • 房屋的优先购买权是由于房屋的承租人享有的权利,那要是房租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受侵害怎样救济?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房租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受侵害怎样救济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一般因房屋租赁合同,存在房屋

  • 笔者在法律事务中经常遇到一些企业,比如德阳的机械加工企业,对客户信息及机加工艺要求较高,一旦有关人员掌握这些信息后离开企业,加入或者成立类似的企业,使用这些信息给本企业造成严重的损失。而多数企业只能签订相关保密合同,却不知道通过哪些法律途径

  • 公司高管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如何处理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

  •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撤销权,撤销权一般是发生在债权人觉得自身权益受到不合理侵害时行使。除了撤销权还有一个除斥期间的概念,撤销权一般是在除斥期间行使的,如果过了除斥期间债务人应该如何救济呢?接下来,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一、撤销权已过除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确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不仅为解决离婚双方探视子女的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而从心理学角度看维护了子

  • 目前,我国将工伤事故纳入劳动争议的范畴,对工伤事故的争议按照劳动争议程序来处理,采取仲裁前置的“工伤认定——复议——行政诉讼——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的解决机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上述争议解决机制的缺陷日益暴露出来:

  • 在很多情况下,法律保护措施是不能做到很好和完全保护小股东权利的,因此,法律有必要在事后救济方面加强规定,为小股东在权益受到侵害或正在侵害时,提起司法救济提供可能。这样,既有利于减少小股东因为控制股东滥用职权和控制权给小股东所造成的损失,维护

  • 所谓的小股东是相对于大股东而言的。大股东因持有较多公司股份而对公司的决策产生实际的影响,其意思表示经公司的决策程序而上升为公司的决定。由于公司制度实行资本多数决原则,大股东通过其所投入的较多资本而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那么,小股东的权利受到侵

  • 从我国现行法上保护商业秘密法律规定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可分为民事途径、行政途径和刑事途径。(一)民事救济途径民法上的救济,即依据民法上的规定请求违反保密协议的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害商业秘密的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民法上的救济的请求权基

  • 为防止一人有限公司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的债务问题做了一系列规定,希望通过法律保护一人有限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下面是相关法律的具体介绍。债权人风险的法律救济依据—股东责任的法律依据在《公司法》修订之前,在有限

  • 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立案以后,是需要及时审理案件的,但是如果发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或者不方便行使管辖权的,是可以将案件移送管辖的。那么,移送管辖后当事人救济又是怎样的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移送管辖后当事人救济如果案

  • 大家都知道撤销权对于权利当事人有着重要救济作用。但同时撤销权的行使也受除斥期间的制约。当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如何救济的问题也就成为权利人都十分关心的法律问题。下面,若悠网小编就来给大家说说这个问题。一、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如何救济当撤销权已过除

  • 有的案件中被告会觉得此发言无权管辖,提出管辖异议。不过也有不少被驳回的现象。那么劳动仲裁管辖异议驳回之后该怎么办?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的规定?现在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对驳回劳动仲裁管辖异议裁决的法律救济提出

  • 如果要购买房屋的,是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并且是需要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有的卖家可能为了一时的利益,会将一个房屋卖给两个买家,那么,一房二卖的救济途径有哪些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1、合同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

  •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拒绝签收调解书的问题比较常见,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此,若悠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拒绝签收调解书后该如何救济,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 众所周知,21世纪是人才的竞争,信息的竞争,商业秘密作为企业所拥有的独特的信息资源,在商业竞争中越来越显现其无形资产的价值。而昆山作为一个新兴的工业化城市,属于工业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同时也是劳动力密集型的基地,人才的流动在这个城市日趋频繁。

  • 在竞争社会里出现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例是很多的,那商业秘密司法救济形式有哪些,商业秘密有哪些保护形式?接下来由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商业秘密司法救济形式有哪些,商业秘密有哪些保护形式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法律在对被侵犯的商业秘密进

  • 对仲裁裁决书不服具体应该怎么救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7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故此,裁决书已经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可以申请执行。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服应该怎么办呢只有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解决。(1)申请撤销

  • 能够导致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很多,除了有偿转让外,还应包括因赠与、继承、夫妻财产分割、股权质押、股权的强制执行等发生的股权移转。我国原《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只对股东有偿转让出资问题作了规定,而对这些特殊情况下的出资转让问题未作任何规定。这

赞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