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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款、汽车、房产以及实际所有的其他财产进行控制,并单方使用,又不能说明合理用途,该行为属于严重侵犯配偶享有的共同财产权益,构成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提起抚养费诉讼问题2001年1月,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员王某某(男)与本市某电扇厂张某(女)结婚,后生育一女儿王某。2003年8月,张某因工厂不景气而下岗。此后,双方因家庭经济问题经常争吵,并于2005年1月起开始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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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回放]赵某与张某在1992年登记结婚,婚后,赵某只身一人前往外地打工一直未归。其间,赵某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法定扶养义务。由于张某没有经济来源,生活无着落。为此,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使用由赵某掌管的夫妻共同存款6万元的一半作为自己的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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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案情】张某,女,现年28岁,无业。张某与王某2002年4月结婚,2003年6月生一子张宁。2004年张某被查出患有慢性肾炎,张某即辞职在家养病。2005年王某被单位派驻外地工作。张某诉称王某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张某患病起即对其不闻不问

  • 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于2001年9月13日登记结婚,婚后,原告将自己的工资存折交由被告处,家庭各项收入由原告负责保管和进行开支。2005年11月15日,被告单位派被告到外地出差,但费用要先由被告自己垫付,因被告的收入都由原告保管,便要

  • 很多的人为了离婚都是会进行提出离婚协议,然后进行分居,我们知晓这些方面是进行离婚的前提,但是不能作为离婚的必要条件,因为必须认定双方感情不合才可以进行办理,接下来若悠网小编就来进行申请离婚相关知识的介绍。一、婚姻存续期间分居多久可申请离婚目

  •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叶永春先生:7月25日来函所询三个问题,我们分答如下:一、婚姻法第七条所称之家庭财产依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1950年6月26日有关婚姻法施行的若干问题与解答之七,第七条所称之家庭财产依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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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14)苏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如何认定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

  • 物权法是民事法律体系中财产法的基础,它同样也是家庭财产关系中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物权法的制定和实施将会对婚姻家庭里财产权利的实现提供更为有力的法律依据,下面仅从物权法的几个相关规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影响及其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中的适用作一下

  • 我们生活中的很多时候都会涉及要约,可以说能够得上订合同的最基本的要求的都可以称之为要约。很多人知道要约,但是对于要约的存续期间是指什么也许就很少有人知道了。下面若悠网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说明,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要约的存续期间是指什么要约的生效

  • 双方登记结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以男方名义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产权登记男方名下。女方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驳回后,又以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并将该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男方同意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 咨询:我借给我朋友3万元做生意,约定一年还清,但到期后他不还,我多次催要他都以种种借口推拖,最近干脆说生意失败已破产了,身无分文,还说我到法院告也白费,他已与妻子离婚了。他好象把他的一些财产转给他妻子了,请问这样我的钱就要不回来了吗?解答:

  • 结婚以后夫妻双方协商共同买房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旧可能出现夫妻一方擅自处理房产卖房的情况,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卖房的效力怎样呢?今天若悠网小编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一、案情回放离

  • 案情:家住河南省巩义市的田某因怀疑妻子有外遇,在家中用刀将妻子李某捅伤,致李某肝脏破裂,经巩义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其损伤为重伤。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同时,李某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田某对其所受伤害进行赔偿,但不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田某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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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情]张某和陶某系夫妻,丈夫陶某在妻子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夫妻二人共同购买的一套房产卖给他人,并通过以雇佣假妻子、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方式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张某得知此事后,提出行政复议,经行政复议撤销了该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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