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可以不给续签合同吗
一、哺乳期可以不给续签合同吗
针对哺乳期劳动合同即将到期,若作为女性员工不愿继续履行,可自由选择是否续签;
而对于雇主而言,他们同样有权利决定是否续约,具体根据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行事便可。
然而,雇主若有意不再续签,则需提前向相关员工发出书面通知。
唯一有所区别的是,雇主不得在女性员工处于哺乳期期间主动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
劳动部有关文件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二、哺乳期可以离婚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是不能离婚的,除非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会受理离婚请求,经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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