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可以未遂吗?
一、犯罪预备可以未遂吗?
对于犯罪预备是否可以未遂,网上有两种不同的说法:
(一)犯罪预备可以未遂
有的人认为:犯罪的预备、未遂、既遂和中止,既不都属于犯罪阶段,又不都属于犯罪形态,而是有的属于犯罪阶段,有的属于犯罪形态。所谓故意犯罪阶段,是指故意犯罪过程中的不同进程,在时间上具有开始到结束的持续性,它只能以犯罪人客观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来划分,而不应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故意犯罪的全过程主要有以下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犯罪的预备阶段,第二阶段是犯罪的其体实施阶段。这两个不同的犯罪进程构成了犯罪人“实行犯罪”的整个犯罪过程。
因此,犯罪预备可以未遂,即使是预备阶段,但是由于客观原因,没有实行犯罪的话,是会构成犯罪预备未遂的。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预备阶段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是需要从轻处罚的。
(二)犯罪预备没有未遂
因为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是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而未遂相反。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因素导致没有达成犯罪目的。
犯罪预备,本质上没有着手实施犯罪行为,是为犯罪而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比如抢劫犯准备刀或者假枪作为作案工具。且犯罪预备后,才有犯罪未遂形态的出现。因此,犯罪预备不存在未遂的形态。
二、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二)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预备是着手实施前的阶段,而犯罪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施,但是因为其他外界原因没得逞,比如想盗窃因为有人巡逻没偷成,比如想抢劫因为遭到反抗没抢到钱,但是行为实施时已经构成犯罪,只是没有得到财物而已。但如果为盗窃去购买钳子等作案工具,为抢劫去购买枪支、刀具或踩点等显然是在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属于犯罪预备。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三)特征不同
1、犯罪预备具有四个特征:
(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
三、犯罪未遂的类型
1、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2、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
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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