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还起诉后被告不理睬怎么办
一、欠款不还起诉后被告不理睬怎么办
倘若原告作为诉讼一方而未得到应有的回复甚至置之不理,那么法院将坚定地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将传票送达至相关人员手中。若被告人无法提供正当理由而仍跃然法庭之外,那么相关人民法院将依法做出缺席判决。但如果是在必须出庭的情况下被告未能出席,人民法院则可以采取更为严厉的行动——拘传来督促其到场接受审判。另外,尽管人民法院已依法作出了判决,倘若对方依旧置若罔闻、无视判决结果并拒绝履行其应尽的司法文书中指明的义务,当事人便可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使执行变得更为直接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欠款不还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1、欠钱不还起诉需要的材料有:(1)起诉书;(2)身份信息证明;(3)借贷纠纷的证据:如借条、欠条、借贷合同、还款承诺书等;(4)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3、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欠款不还起诉后被告不理睬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