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构成要件有什么的
一、盗窃罪构成要件有什么的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客体要件:
该罪行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即为大众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而被侵犯的对象则涉及到了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物质财富,一般来说,都是以动产为主,然而对于附着于不动产之上的物品,同样可以视为能够和不动产分离存在的“动产”。
在盗窃罪中,所侵犯的客体实质上就是大众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所有权包含了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各个层面权力。
这里所说的所有权,主要是针对那些合法持有财物所有权的人员,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相关解释,如果行为人擅自窃取法律禁止私人持有的物品,那么按照盗窃罪处理的话,无论其价值大小,都需要根据案件情节的轻重进行量刑处置。
此外,当犯罪分子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财物,并将其作为自身所有物品,那么这也属于盗窃罪的范畴;
2.客观要件:
本罪的重要特征在于其犯罪行为体现为行为人通过秘密手段获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甚至多次采用此类手法窃取公私财物。
所谓“秘密窃取”,意为行为人运用他们自己认知中的方法,悄悄将他人拥有或占有中的财物拿走。
只有在秘密窃取的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或者虽然未达数额标准但实施过多次盗窃行为时,才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若未能达到上述数额标准,并且盗窃次数也未达到多次时,就无法构成盗窃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属于一般的犯罪行为人,只要符合法定刑事责任年龄(通常为年满十六周岁)以及具备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犯罪嫌疑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明显表现出了行为人的直接故意,同时还抱有非法占有的意图。
盗窃罪的犯罪故意涉及的方面包括:
(1)行为人清楚地了解到他们的盗窃行为涉及到他人所有或占有中的物品;
(2)对盗窃产生的后果有所预见到。
非法占有不仅涵盖了自我持有,而且包括将财物让给第三方或者集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有以下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为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财物取走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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