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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5-14 阅读: 14次

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在以下各种情景下,用人单位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预先约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个人劳动合同:

首先是企业与劳动者曾经达成共识,达成初步的协商结果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次是当劳动者由于疾病或者其他因素导致无法坚守其原先的工作职责,同时也无法胜任用人单位临时为其安排的职务时,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上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再次,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表现出无法胜任当前工作的能力,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之后仍然无法达到要求,那么用人单位同样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赖的客观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得原来的劳动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并且经过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此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面临破产危机,正在进行法定整顿,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出现严重困难,确实需要裁员,则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在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有哪些

1、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约定的工作条件,时间等的。

2、用人单位未能做到合同约定及时给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以胁迫、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签订不和自身真实意思表示的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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