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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超过一年没有劳动合同还可以仲裁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5-09 阅读: 79次

一、工作超过一年没有劳动合同还可以仲裁吗

若您发现您所在的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后仍然未与您签订任何形式的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我们鼓励您尝试提起劳动仲裁。

在此期间,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直至满一年之前的这整个时期内,该用人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按照每月工资标准向您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且将该日期视为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天即已与您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时,用人单位有责任立即与您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工作超过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能够双倍索赔吗

可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作出如下规定1、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义务2、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自用工一个月起至不满一年的,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因未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作超过一年没有劳动合同还可以仲裁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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