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员工正式踏入新工作岗位后,接收雇佣方应该在一个自然月之内与劳动者依法签署正式书面的劳动合同。
当工作期满一年以后,便应被视作为已经签定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务合作协议,在这种情况之下,则无需继续向劳动者支付额外的两倍报酬。
并且,双方应该对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等各类关键性的因素进行清晰而全面的明确约定。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接到录用通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自第2个月起,该劳动者便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相应的双倍工资。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尽管用人单位在收到录用通知之日起一年内仍未能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应自动默认为与劳动者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务合作关系。
除开新进员工的首个自然月不计算在内外,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的最长时间为11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
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没签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打卡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