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意外算不算工伤
一、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意外算不算工伤
关于员工在上、下班期间遭遇交通事故的情况是否构成工伤,需考量的重要因素在于事故责任的归属,倘若该事故由当事人本人承担主要责任,那么便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反之,如果当事人只是次要或无责方,那么即使是在工作场合之外的时间里遭遇到交通意外,都仍有可能被判定为工伤,并有权向所在单位主张相关工伤赔偿权益。若遇到了单位不愿支付赔偿金的情况,当事人还可选择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机构提起申诉。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并非自身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引起的伤害,皆符合认定为工伤之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上下班路上骑电动车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骑车发生交通事故只要满足以下三点,可被认定为工伤:
1、必须是合理的上班必经路线之内。
2、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3、必须是非职工本人主要以上原因。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意外算不算工伤”,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