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人为砸坏,贬值损失该赔吗
一、车辆被人为砸坏,贬值损失该赔吗
鉴于交通事故所引发的车主财产损失,其赔偿方式主要是针对具体的车辆进行的补偿,通常在维修了车辆并确保其能够继续正常运行之后,便可以完成对车主的赔偿,这种赔偿仅仅覆盖到维修车辆所需的费用,而并不包括因车辆贬值所产生的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在参考借鉴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类赔偿问题的指导意见和相关规定之际,我们应该认识到当前我国尚且不具备全面支持车辆贬值损失赔偿的客观环境条件,只有在个别的非常规或极端情况下,才会考虑给予适当的赔偿。当车辆遭受毁灭性的损害或者已经无法进行修复的时候,应当给予车主赔偿其在交通事故发生前所购买的同等价值的新车的费用作为替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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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辆被人为损坏保险公司赔不赔
车辆被第三方故意损坏的,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车辆明显被第三方损坏的,不是由于碰撞等原因造成,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承保公司会拒赔。
车辆被第三方故意损坏的,车主应该报警,随后直接找肇事方要求赔偿即可。警察会根据损失程度、实际情况和具体情节,决定主责方和赔偿标准的。
出现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可以不赔:
1、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
2、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3、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
4、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
5、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牵引挂车的机动车;
6、驾驶出租机动车或营业性机动车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
7、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
8、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车辆被人为砸坏,贬值损失该赔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