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离婚最快不需要冷静期
一、怎么样离婚最快不需要冷静期
在此所提及的无需经过离婚冷静期之快速办理离婚手续之途径即为诉讼离婚。所谓离婚冷静期,乃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关于离婚登记之申请日起计算,三十天之内若在任何一方并不情愿离婚的情况下,均可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此种设定仅针对协议离婚情形生效,而不适用于诉讼离婚。换言之,通过向法院提出调解请求,亦可实现迅速离婚的目的,且时间通常不会超过一个月。
根据我国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如果三十天之内任一方不愿离婚,均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此外,在前述规定期限届满之后再经历三十天的时间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书;否则视作已自动放弃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怎么样离婚离婚要哪几步
协议离婚的需要下列几步: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诉讼离婚需要经过下列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立案;法院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开庭审理;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么样离婚最快不需要冷静期”,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