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实无人抚养申请书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办理事实无人抚养申请书的条件是怎样的
办理事实无人抚养申请书条件如下: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二、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三、属于父母双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家庭儿童,包括下列情形:
1.父母双方均失踪、服刑或重残(一、二级残疾,下同),且家庭困难的儿童。
2.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服刑、失踪或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
3.父母一方失踪,另一方服刑或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
4.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重残,且家庭困难的儿童。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离婚时不给孩子的抚养费的条件是怎样的
离婚后,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同意女另一方不承担小孩抚养费,或小孩已经成年的,另一方方可以不付抚养费。
支付抚养费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根据民事法律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而不要求另一方承担的,另一方就可以按约定不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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